上传备案证件资料时,请提供与备案信息相符的证件资料。规范如下:
请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为保证您信息正常审核通过,请上传清晰、完整的图片资料。
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。
主体负责人证件资料:请上传与备案信息中主体负责人一致的身份证件电子版资料。
网站负责人证件资料:请上传与备案信息中网站负责人一致的身份证件电子版资料。
单位证件资料:请上传与备案信息中单位信息一致的证件电子版资料。
注意:
上传图片格式支持:jpg、png、gif、jpeg,图片大小请在 4 MB 以下。
上传时,请确保图片清晰、完整、无误。
如有其他文件需一起提供,将资料与备案主体证件拼成一张图片进行上传(个人与身份证,单位与单位证件)。
如果您的证件资料图片无法上传,请您先检查上传的图片格式、大小是否符合要求:
图片应为 jpg、jpeg、png 格式。
每张图片大小应小于 4 MB。
如果您的图片符合以上条件,但仍无法正常上传,建议您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其他浏览器重新尝试上传。
备案信息提交至上传资料环节,在上传资料页面单击 下载, 下载真实性核验单并打印。填写完成后,扫描或拍照上传待审核。
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。您可参见填写样例(单位样例、个人样例)了解核验单填写规范,以免信息填写有误,导致审核失败。
因各地管局审核要求不一样,请仔细阅读各省 管局规则。
注意:
单位用户:现各省管局均要求单位性质备案需在核验单中加盖单位公章。
江西、新疆地区要求:个人性质备案的用户,需要在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加盖个人手印。其他地区个人用户只需清晰签字即可。
广东核验单与其他省份不同(广东单位样例、广东个人样例)。广东备案主体为个人时,核验单中需手写以下内容:“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,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,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未含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,将及时进行更新,填报虚假备案信息、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、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,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(列黑名单)等相应处理。“
如果根据当地 管局规则, 您需要上传授权书等其他资料,可将资料同证件拼成一张图片进行上传。(如将单位变更证明同营业执照拼成一张图片,或将网站授权书同网站负责人证件拼成一张图片)。
阿里云 APP 核验支持一次性完成备案资料上传和网站负责人核验。目前,部分省份(广东、重庆、辽宁、安徽、福建,其他省份 App 核验开放时间待定),可使用阿里云 App (3.16.0 及以上版本) 进行备案资料上传和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,最快当天可提交管局审核,缩短网站备案时间,提升备案效率。
阿里云 App 核验操作流程如下:
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填写备案信息到上传资料环节,选择 使用阿里云 APP 上传。
下载、安装阿里云 App 后,用阿里云 App 扫描 上传资料 页面 使用阿里云 APP 上传 下您的备案订单二维码。
方法 1:点击 控制台 > 网站备案 > 扫描订单二维码。
方法 2:打开 App 后,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扫一扫图标。
拍照上传所需提交核验的资料。
上传资料后,App 会显示您通过此手机核验的订单信息。
返回电脑端,单击 核对已上传资料.核对无误后,将申请提交审核。
可以用 App 上传正常的 5 图资料和域名证书。其他特殊要求资料(如,变更证明等),建议使用电脑端进行上传。
备案订单在撤回到草稿状态后,您可重新选择上传资料的方式。
如果本文档中未涉及您所遇到的上传资料问题,请在文档页面将具体问题反馈给我们,我们将及时更新文档。欢迎您对文档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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