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》工信部信管函[2016]485号文件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 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提交备案申请的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。即:备案信息通过珍岛云审核后,珍岛云将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时,备案主体负责人和(或)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中,将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息验证码。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。目前,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 为试点省份。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 9 时起,向以上 7 个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的用户,必须完成手机短信息验证后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管局系统待审核。收到短信验证码后,请及时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输入验证码,完成验证。若 48 小时内未完成验证,则备案信息将被退回。
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
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 联系方式 1 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,需及时访问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,单击 备案短信核验 进入核验页面, 填写证件号码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,完成验证。
试点省份短信验证平台地址:
甘肃:gscainfo.miitbeian.gov.cn
西藏:xzcainfo.miitbeian.gov.cn
宁夏:nxcainfo.miitbeian.gov.cn
海南:hncainfo.miitbeian.gov.cn
新疆:xjcainfo.miitbeian.gov.cn
青海:qhcainfo.miitbeian.gov.cn
天津:tjcainfo.miitbeian.gov.cn
验证码 48 小时以内有效。您需在 48 小时内,访问省管局网站,并输入证件号码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验证。
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,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审核。
若 48 小时内,没有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,备案信息将会自动退回至接入商(珍岛云)。需您重新提交备案申请,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。完成短信验证后,备案申请信息才能递交至省管局审核。
电信、联通、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固定号码。若为虚拟运营商用户,则无固定验证码发送号码。
备案类型 | 验证逻辑 | 备注 |
---|---|---|
新增备案 |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。 |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,只发送一个验证码。 |
新增网站备案 |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 |
新增接入备案 |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 如果您更换了手机号码,需先到原备案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,再进行接入备案。如果您的网站为空壳网站(即无接入服务商),无法到原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。只能注销备案后,再重新提交新增网站备案。 |
变更备案信息 |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。 | 若变更主体信息,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。若变更网站信息,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
注销主体 |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 |
注销网站 |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 |
取消接入 |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|
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,请及时登录备案省市管局网站,完成短信验证。
填写信息: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再单击 提交 。
验证通过后,系统提示核验完成。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,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,请继续完成。
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5 次以后,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。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。
在您收到珍岛云已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的通知后,请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。一般在 5 分钟内即可收到验证短信。若 5 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验证短信,请检查:
如果您 48 小时未完成短信验证,备案系统会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。您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。
单击 短信重发 ,进入核验短信重发页面。填写您需验证的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后 6 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然后单击 提交。
发送成功通知:您的短信已发送成功。
查看手机,获取验证码,并在管局网站页面完成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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