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言、咨询与反馈
我们会在1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(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)
留言、咨询与反馈
请填写联系方式
根据工信部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 292 号令),网站在未完成备案之前,不能指向大陆境内服务器开通访问。如果您的网站托管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,或者开通 CDN 服务,就必须申请 ICP(互联网内容提供商)备案。若网站服务器为非中国大陆节点,则不用申请备案。
ICP 包含两种类型:ICP 备案: 对于单纯的资讯性并且不涉及直销的网站,需要申请 ICP 备案。ICP 备案可通过网站托管服务器提供商或网络空间服务商(如电信、移动、联通等)进行申请, ICP 备案操作可分为:首次备案、接入备案、新增网站备案(原备案不在珍岛) 和 新增网站备案(原备案在珍岛)。
经营性 ICP 许可证: 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,需获得商用许可证。要申请经营性 ICP 许可证,您必须先有一个有效的 ICP 备案号。经营性备案需用户自己到当地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,服务商可协助提供资质以及接入协议。具体办理要求需您登录当地经营性备案网站进行查看。
注意:根据 2016 年最新要求,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,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 公安备案申请。
您可以在服务器提供商的备案系统提交 ICP 备案申请。如果您使用的是珍岛的服务器,请登录 珍岛备案平台 提交备案申请。具体步骤,请参见 备案图文引导。网站提交留言-隐私协议
感谢您浏览本网站相关信息!
1、本协议是用户(“您”)与本网站所订立的契约,为方便您深入了解业务及提交需求等,本网站将为您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留言表单服务,您在提交留言表单时,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。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,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。
2、除非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和遵守本协议,否则,请勿提交留言表单。 您如果继续提交即表示接受本协议,本协议即在您与本网站之间产生法律效应。